一、收养人的年龄是有限制的,未成年人才能作为被收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对收养人的要求有如下:
1、收养小孩时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以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确立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小孩时收养人需无子女,即包括未生育子女、不能生育子女、子女已死亡以及无配偶者等情况。
3、如果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那么得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4、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三、有配偶者收养小孩时得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需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具体包括以上规定的年龄要求、抚养能力、子女要求。
2、夫妻双方得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因为确定收养后将由双方共同抚养,所以一定得经双方协商一致。
3、需要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因此,有配偶者收养小孩时,未经配偶者同意的话,可以积极主张收养无效。如果发现有配偶者是单方收养小孩,但是采用虚假手段办理了收养手续的,也将直接导致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