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定义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智力残疾如何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
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
智力残疾分级
附:
发病年龄
发病年龄在儿童身心发展阶段,即18岁以下,根据其发病的年龄特点,可以将成人以后大脑损伤或老年以后大脑萎缩等原因造成的智力缺损区别开来。
原因
造成智力残疾的的原因很多,先天性因素:怀孕和产期因素、遗传因素、母亲疾病、母体营养不良、不良理化因素(抽烟、喝酒、吸毒);分娩期间致残因素:产伤、新生儿颅内出血、接生时意外事故、脑膜炎、脑积水;社会因素:近亲结婚、父母一方低智力,恶劣环境和恶劣的教育条件会使孩子智力落后,环境污染、缺碘等也造成智力残疾。
等级划分
划分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
即极重度智残。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反应。(注:IQ值前者为斯坦福-比奈量表测量值后者为韦氏量表测量值)
二级智力残疾
即重度智残。IQ值在20-2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级智力残疾
即中度智残。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
即轻度智残。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康复
智力残疾的康复,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智力残疾儿童在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六大领域的康复训练;二是为成年智残者提供生活自理、简单劳动技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训练以及有偿托管、生活护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