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违法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二是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讯群组,自称为“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网络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三是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标。整体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在此,山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处置好快递单、外卖单等个人信息载体,不要在互联网公开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二维码等,不要随意授权手机App软件获取设备权限,并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防护软件,防止恶意木马、程序窃取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