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的多种需求,强制性取得财政收入形成的特殊的分配关系,可以说它跟国家的基本运作密切相关。再补充一句,如今个税的起征点调整到了5000元,这个对工薪阶层的人来说也确实是一件好事。虽说缴纳税务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社会中也有大量存在偷税,漏税和逃税的情况。
接下来小编简单的讲讲这几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处理方式。偷税用简单的话说就是为了达到少缴,甚至是不交税就采用伪造记账凭证等等方式直接给掩盖过去。举个例子,假如公司员工的工资为六千,为了不交税就把员工的工资改为了五千以下。而漏税的通俗解释就是,缴税人是无意识地漏或少缴税款的一连串行为,而漏税的行为有一个无意识性,可以理解为不是故意的。
但是一般偷漏税都是同时出现,因为就算无意识也确实是少缴或者根本就没有纳税。而逃税是指很明确的知道要交税,但是却欠着应当缴纳的资金,还采取转移自己财产等等手段,使得相关机关无法追缴欠税。
而对于偷漏的行为,税务机关会追缴其欠下的税款,并收取滞纳金,同时还要交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但是在什么情况下追究刑责呢?我国刑法早已规定,若偷漏逃税数额占比较大,都达到了应该缴纳的百分之十以上的,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并且还要交一定的罚款。
如果达到应该交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就要处七年以下有期,同样还要交罚款。但是缴纳人如果在税务机关下发补交通知后,补齐了所有欠款和罚金,又是初次查出就代表受到了行政处罚,也就不再追究刑责了。对此,关于此类问题,大家还有其它不同的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