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对甲方有(无)偿转让给乙方。
停车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地下停车位终生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价格,将其所拥有的地下停车位终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甲方保证对上述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3、自协议生效起,乙方受让甲方购买的停车位终生使用的所有权益。甲方同时终止对本停车位使用权的所有收益。协议生效前,车位使用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协议生效前结清;协议生效后,车位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更名、过户手续(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于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6、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车位不能办理更名、过户等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按转让价款双倍赔偿。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附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复印件、去售楼处开发票
然后在物业办理过户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