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刑事案件中,我们常见这样一种判决:判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文主要解释其中缓刑是指什么?缓刑考验期指什么?缓刑还需不需要坐牢等问题,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是指对被告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某种意义上,判处缓刑后确实不需要进监狱关押,被告人能得到一定的自由——缓刑期间需要有“缓刑考验期”,对被告人虽然不予以关押,但是被告人很多社会性行为会受到限制。
二、缓刑考验期指什么?缓刑内哪些事情不能做?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在考察期限内如果发现犯罪分子有不适当的行为,缓刑会被撤销。《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期间要进行社区矫正,定期报告、定期学习、不得随意离开自己自己所在市县等要求。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除了要遵纪守法外,更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中包括定期报告、定期学习,接收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定期报告遵守禁止令的情况。
简单来说,判处缓刑后被告人不需要被关押在监狱中,但是在外活动范围、行事范围仍然会受到限制、看管。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鉴于缓刑的特殊性,想要判处缓刑必须向法院、检察院表明两点:被告人所犯的罪比较轻;被告人没有危害性,不被关押也不会造成危害后果。只有满足这两点,法院才有可能判处缓刑,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所犯的罪比较轻,同样的罪名可能量刑三年也可能量刑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可以适用缓刑。因此,在刑事办案中想要争取缓刑定罪量刑非常重要。
《刑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