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出资,包括工业产权出资和著作权出资。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无论是专利权、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具有其本身的财产价值。
二、操作流程
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一)知识产权取得股东首先要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相关证书或者权利证明)。知识产权之所以能作价,是因为其权利已取得,预期能产生效益,如果权利还未取得或者权利归属不清楚,则不能作价出资。(二)作价评估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三)办理知识产权转移手续将股东名下的知识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这一流程就是出资流程,实现了实缴流程。(四)出具验资报告知识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即出资完成后,由会计事务所验资后计入实收资本。(五)办理执照登记(变更)将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及(变更)登记申请书等企业申报材料,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备案,注意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方式,要将相应出资方式更改为知识产权出资。
其中,针对高校教师开展的专利技术作价入股,要先需要根据校内成果转化办法,先对专利成果赋权(确定专利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及方式,约定专利权属),再将专利进行价值评估,通过学校和教师联合持股(或教师及其他拟定股东出资购买学校股份),明晰产权,最后进行专利权转让,将专利权变更到企业。
三、注意事项
第一、出资物最优是所有权,不能是使用权
虽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专利实施权也是作价入股的标的,但为了避免后期产权不清等不必要的麻烦,专利所有权作为入股标的是最佳方案。
知识产权是否是股东持有?一人持有还是多人持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凡是产权关系不清楚,都可能导致后期公司陷入权属纠纷中。
第二、出资人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
很多发明人认为技术是自己发明的,自己申请的,所以专利就是自己的,这是错误的认知。大多数情况下,专利技术都是职务发明,发明人所在单位才是专利技术的权利人,在做专利技术入股的时候,一定要获得发明人所在单位的同意,以发明人的名义进行入股(或提前进行约定赋权及股权分配比例)。
第三、评估结论与拟出资额要保持基本一致,不允许高值低入
第四、专利技术资料交接完善,后续责任约定清晰
使用专利作价入股时,还需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技术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都要提前进行约定。
第五、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
在审查专利证书的同时,要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当前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法律状态、无效宣告、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等信息。
第六、合理使用财税政策,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