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它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因违反约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整理了以下内容,简要介绍违约责任的法条、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且有效时,才有可能产生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行为。即合同一方或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这是违约责任的核心要素。
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即违约方不能以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原因来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二、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明确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承担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继续履行。即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在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其采取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除了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和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继续履行。即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二选一原则)。即要求违约方支付定金或违约金,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定金+损害赔偿。即要求违约方返还定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了解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相关法条和承担方式对于保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以便在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