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18日,杭州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致坠亡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2年6月14日,保姆吴某某带未满2岁的女童从小区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女童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女童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保姆吴某某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据称,被害人父亲陈先生已向法院提交变更罪名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参考材料,但是否采纳仍需法庭合议。
为何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根据《刑法》第13条,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 主观方面不同:参照李宁、王昌兵过失致人死亡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70号),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根本区别在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不仅不希望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而且是完全反对这种结果发生的。而间接故意,行为人认识到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但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该结果的发生不违背其主观意愿;
2. 由于主观恶性不同,判罚的刑期也不一样:间接故意杀人的基础刑期是直接处以死亡、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过失致人死亡由于主观恶性相较故意杀人低,因而,基础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从官方披露的信息来看,未能看出保姆意识到将小女孩遗漏在电梯,就会产生死亡的严重后果,或是对死亡后果持有放任的态度,所以从目前来看保姆被指控为过失致人死亡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