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超过50%就是控股股东么?答案:不是。理由如下:
虽然,《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说:“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然而,《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也说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所以,即使持股比例超过了50%,也不一定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说了算,哪怕持股比例达到了60%,也仍然达不到《公司法》法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因此,为安全起见,建议持股67%以上,如果单独持有67%以上比较困难,可以和信得过的小股东联合持有67%以上比例的股权,这样才能起到对公司经营的绝对管控。